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0-02-06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倡导全程网上办,办照“不见面”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广泛宣传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是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的重要措施。要通过网络、媒体、广告屏等多种方式公布网上办事大厅网

址及实名验证系统、微信办照、小微企业名录二维码的登陆路径和办事流程,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全程通过网上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对于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收取,加大推行营业执照免费寄递、自助查询、打印等便利化服务。要强化电话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网上办照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畅通办照流程。同时,要严格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有关时限要求,提高登记注册效率。

二、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登记注册现场窗口服务

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时刻关注疫情状况。疫情严重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和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暂停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现场窗口服务,全程通过网上办理。对特殊情况必须现场办理的,要进行电话预约,说明注意事项,按相关规定严格做好现场消毒和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接触。对于涉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登记注册应开辟绿色通道,并结合实际,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审批方式实行特事特办。

三、建立健全机制,确保登记注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要层层建立领导负责制,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政治高度,针对春节后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量变化的实际,及时制定相关方案、预案。要以遏制疫情扩散为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服务场所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办事环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告知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对于全程网上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局。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 86138550   18991999258

电子邮箱:1016186458@qq.com,qq 工作群:321282956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