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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4-28 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发〔2019〕11号

发布日期:2019年2月11日

名    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主体分类:政务\行业方针

政策解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自治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政策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3/26/content_5376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