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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工办函〔2018〕317号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6日

名    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主体分类:行业方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促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现组织开展我部政府网站域名规范管理工作。

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如已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应明确主域名。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的域名要及时注销。政府网站域名持有者变更,需经部办公厅审批同意;联系人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向部办公厅报备。部办公厅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注册、变更和注销工作统一审核把关,部信息中心承担日常工作。

政策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6471174/content.html